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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予上海松江区九亭镇零厘社区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决定书
准予上海松江区九亭镇零厘社区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决定书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11-01 阅读次数:


沪松民社登[2023]0160

 
上海松江区九亭镇零厘社区服务中心发起人:
你(们)提出上海松江区九亭镇零厘社区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申请,已于2023年10月31日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条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十一条、十二条的规定,决定准予上海松江区九亭镇零厘社区服务中心成立登记,发给《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)登记证书》及副本。
你单位应遵循我国的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按照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和经核准的章程、业务范围开展活动,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。


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
2023年10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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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
上海市松江区 民政局     2023年10月31日印发